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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數宣微 雜論十
斗數之舊制,定為十二垣,皆有所司,其餘尚未發明,茲特擴而充之。以命宮前一宮為父母宮,其上為福德,以福德宮作祖父宮看,以田宅宮作曾祖宮看, 按次推之,可考以上祖先十二代之興衰。以子女宮往下推至財帛宮,作嫡孫宮看 以疾厄宮作曾孫宮看,玄孫以下,按次推之,可之後裔十二代之強弱。人道即天道,變化無盡期,週而復始,如春夏秋冬四時氣運不同之義也。此法参考,頗有應驗,故特論之。按斗數一法門,俾初學者有所研究耳。
補論凡官商兩界之人,如遇大限行之官祿宮者,或來合,不論此宮星要好壞,此十年之內,較比他宮為佳。原因連絡三方,會合本命,必得吉星擁護,輔助命垣。官員至此,定有升遷調補之機,商人值此,或出意外生財之路。歷經考察,屢試有效 所以有少年 中年 老年之發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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